【使用情形】本件查封建物時,無人應門,為三層建物,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員警、地政人員、並由鎖匠開鎖入內,無人在內,屋內雜物甚多。又據法院曾於前案調查,里長稱債務人生前與母親共同居住於此,債務人於該屋3樓輕生,母親臥床病亡。另據報載本件標的於112年5月間,因近來傳來異味,經鄰居報案,警方一破門赫見一名男子懸掛在陽台身亡,屋內另有老婦人陳屍床上身亡,經警方初步調查,本件標的為一對母子同住,由兒子照顧母親,疑似因不堪照護壓力,精神不穩定,上吊輕生後,導致母親乏人照料飢病交加而致命。另據債權人於前案陳報,經債權人詢問左鄰右舍,得知被繼承人因長期照顧臥床母親,無法外出工作,資金週轉困難,貸款無法正常繳納及生活費短缺,導致發生悲劇。法院將前開特殊情形揭示讓應買人知悉,請應買人自行評估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標的拍定後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