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法拍屋代標公司
安全可靠產權清楚
專業代書不動產經紀人雙證照
點交房子保證交屋經驗豐富
第一拍:3584萬元(115.07.29開標)
第二拍:2867.2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第三拍:2294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第四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來電敬請指名:范代書
行動:0952-007-073
專線:(02)2270-0886
筆錄內容:
●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本件拍賣標的96地號土地為本件拍賣房屋社區占用,部分為道路用地,114地號土地位於路燈定位編號221670旁之土地。房屋於現場查封、測量程序,依據債務人及其家人在場自述,目前標的物房屋為其與家人自住,故房屋部分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2‧另債務人自述本件拍賣標的有B2F1之車位,但因上開明確之車位編號未於建物登記簿謄本中載明,是否確有停車位所有權,或僅有使用權、實際編號為何、有無應納之管理費等,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就此無權利瑕疵擔保請求之權利,此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本件依債務人家人在場自述及法院函查及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應買人應於「應買前」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社區管委會、派出所等相關人士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法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4‧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須繳清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者,則亦請投標人自行注意該項記載。若有積欠完納重劃差額地價、重劃工程費工程受益費等始得辦理移轉登記;其所需繳納之數額應向各縣市政府地政局查明。
5‧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6‧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7‧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執行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4年度司執宿字第33675號,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拍後塗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