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基本資料
案名 近北二高龍源國小/四層透天有車庫 案號 115職七39乙金
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健康路51巷9弄18號4層樓

社區/大樓天下一家二期
銷售狀態待標中 售價
售775萬3000元
房屋類型法拍透天 總登記坪數 70.63 坪
格局 0房 屋齡 25年
每坪單價 10.98萬/坪 公設比
車位 座向
無障礙環境 法拍屋 本物件是法拍屋
拍次 : 3
開標日期 : 118.08.12
建物所在樓層 1-4層/共四層 管理費
管委會 中庭
電梯 沒有 是否為凶宅
300公尺內嫌惡設施 面前道路
面寬 縱深
邊間 房屋銷售來源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仲介
房屋特色
104法拍屋代標公司

安全可靠產權清楚

專業代書不動產經紀人雙證照

點交房子保證交屋經驗豐富



第一拍:1211萬元(流標)

第二拍:968.8萬元(流標)

第三拍:775.3萬元(115.08.12開標)

第四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來電敬請指名:范代書

行動:0952-007-073

專線:(02)2270-0886

筆錄內容:

●點交情形→詳如備註●

1‧160、637建號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內,拍定後應返還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2‧法院於114年6月20日至現場查封、指界,建物目視所及無壁癌、漏水,另據地政人員指稱建物第一層外有一塑膠雨遮增建,第二、三層無增建,第四層以上有一隔出之閣樓增建。法院另於114年11月26日至現場查封、指界,據地政人員指稱,303地號土地為社區車道轉角道路,但不確定是否包含轉角圍籬內之空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3‧依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114年6月25日溪地登字第1140008742號函稱,188建號建物(使用執照:90桃縣工建使字第龍359號)與160建號建物出自同一張使用執照,主要用途為警衛室、梯間、水塔,為公共設施坐落之建物。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5年1月20日桃建照字第1150003110號函稱,303地號土地領有(90)桃縣工建使字第雜龍867號雜項擋土牆使用執照。

4‧本件執行標的637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以下情形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於應買前應綜合考量相關風險:(1)拍定人就此部分增建物無法逕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2)又此增建物之面積係依地政機關現場測量所得,實際面積、是否占用鄰地等事,仍應以現場狀況為準,拍定人不得以其面積不符或遭鄰地所有權人主張權利而請求撤銷拍定。

5‧法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6‧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7‧本件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8‧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法院案號:桃園地方法院案號:114年度司執十字第58368號,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拍後塗銷]
坪數說明
建物登記總坪數 70.63 土地登記總坪數
主建物坪數 60.25 停車位坪數
附屬建物坪數 8.3 公共設施坪數 2.08
房屋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姓名 范代書
(煩請告知聯絡人,您是在House-Info房屋資訊網看到這則廣告,真摯感恩您的幫忙)
手機
0952-007-073
電子信箱 zjland41@gmail.com
所屬公司名稱 一零四法拍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396號11樓
公司電話 范小姐0952-007-073 (02)-2270-0886 公司傳真
網 址 http://www.范代書法拍屋代標.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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