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法拍屋|福隆路大樓|重陽芳鄰
【案件狀態】待拍中
【案名】
三重福隆路【重陽芳鄰|大樓2樓】31.21坪
【物件基本資料】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福隆路10號2樓
⚖️案號:115拍六1金(台灣金服)
🔨拍次:第二拍
📅拍賣日期:115/11/04(三)10:30
💰底價:1,584萬元(保證金317萬元)
🏠產品類型:住宅大樓
🔑點交:未點交
🏢樓層:2樓/7樓
📆屋齡:約31年
【坪數說明】
🏠權狀坪數:31.21坪
▪️室內建物:28.24坪
▪️公設:2.97坪(公設比約9.5%)
▪️土地:約5.34坪
▪️第二拍單價:約50.8萬元/坪
【優勢重點】
✨新北市三重區門牌(重陽芳鄰)
✨公設比約9.5%
✨拍定後未點交
✨第一拍1,980萬降至1,584萬元
✨權狀31.21坪,建物單價約50.8萬元/坪
【查封筆錄重點】
1‧法院人員於現場履勘時,屋內吳OO在場,並表示房屋由其弟承租于伊與家人居住,屋內使用狀況客廳地板隆起、無增建、漏水。吳OO於查封時或查封前已有權占有不動產,惟法院已於115年6月12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其租賃等法律關係,故拍定後點交。2‧建號7742為共有部分,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辦理,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799之1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問題。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4‧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等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5‧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其餘內容請見法院公告)
【位置】
📍新北市三重區福隆路
※周邊交通與生活機能、實際距離請以現場為準,歡迎洽詢。
【拍賣紀錄】
第一拍|115/05/27|1,980萬元|流標
第二拍|115/11/04|1,584萬元|待拍中
第三拍|若流標八折推估|約1,268萬元
※下一拍為八折試算價格,並非目前法院公告底價;實際是否進入下一拍、底價及拍賣日期,均以法院最新公告為準。
【投標諮詢】
這類「三重區大樓+未點交」案件,投標前建議先確認產權內容、點交狀況及合理投標價格,再決定出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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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Pitt|0918-313-888
📞林小姐Anna|0986-678-928
104法拍網|法拍服務團隊
本案件資訊整理自法院公開拍賣公告,僅提供法拍資訊及代拍服務。案件狀態、底價、拍賣日期及是否仍可投標,均以法院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