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法拍屋|永福街公寓
【案件狀態】待拍中
【案名】
三重永福街【公寓3樓】20.87坪
【物件基本資料】
📍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36號3樓
⚖️案號:115蘭4938(新北地方法院)
🔨拍次:第二拍
📅拍賣日期:115/11/05(四)09:30
💰底價:893萬元(保證金179萬元)
🏠產品類型:公寓
🔑點交:點交
🏢樓層:3樓/4樓
📆屋齡:約50年
【坪數說明】
🏠權狀坪數:20.87坪
▪️土地:約5.53坪
▪️第二拍單價:約42.8萬元/坪
【優勢重點】
✨新北市三重區門牌
✨拍定後點交
✨第一拍1,116萬降至893萬元
✨權狀20.87坪,建物單價約42.8萬元/坪
【查封筆錄重點】
1‧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該屋無人居住使用,已斷水斷電,本件拍定後點交。2‧本件13803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3‧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4‧遺留於本件標的內之動產,因屋內動產並不在拍賣範圍內,如拍定後仍遺留有價值之遺留物在現場,本院尚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00條之規定命拍定人保管遺留物、拍照、造具遺留物清冊陳報法院、限期債務人領回、鑑價、詢價、拍賣等,需耗費相當時日,請投標人注意,評估後再行投標。5‧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6‧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拍賣抵押物》
【位置】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
※周邊交通與生活機能、實際距離請以現場為準,歡迎洽詢。
【拍賣紀錄】
第一拍|115/10/01|1,116萬元|流標
第二拍|115/11/05|893萬元|待拍中
第三拍|若流標八折推估|約715萬元
※下一拍為八折試算價格,並非目前法院公告底價;實際是否進入下一拍、底價及拍賣日期,均以法院最新公告為準。
【投標諮詢】
這類「三重區公寓+點交」案件,投標前建議先確認產權內容、點交狀況及合理投標價格,再決定出價策略。
✔一條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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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後續
✔點交及交屋協調
📞黃先生Pitt|0918-313-888
📞林小姐Anna|0986-678-928
104法拍網|法拍服務團隊
本案件資訊整理自法院公開拍賣公告,僅提供法拍資訊及代拍服務。案件狀態、底價、拍賣日期及是否仍可投標,均以法院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