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法拍屋代標公司
安全可靠產權清楚
專業代書不動產經紀人雙證照
點交房子保證交屋經驗豐富
第一拍:816萬元
第二拍:654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第三拍:525萬元(115.11.16開標)
第四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來電敬請指名:范代書
行動:0952-007-073
專線:(02)2270-0886
筆錄內容:
●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1344建號拍定後點交。
2‧民國115年1月20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施○玲在場稱房屋為其居住,經入內檢視房屋有漏水情形,窗台如遇降雨,雨水會噴撒進屋內,房屋漏水有部分已安裝明管解決,牆壁有幾處些微龜裂痕跡。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依債務人及第三人陳報標的原係與第三人施○玲共有,為婆媳關係,第三人持有部分經前案拍賣後由債務人供其居住。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5年9月2日新北工建字第1151742700號函復,1559地號土地係71汐使字第1816號使用執照(69汐建字第3019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請應買人注意。
5‧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分割共有物》
[他項權利:無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