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法拍屋代標公司
安全可靠產權清楚
專業代書不動產經紀人雙證照
點交房子保證交屋經驗豐富
第一拍:1942萬元(流標)
第二拍:1544.4萬元(流標)
第三拍:1244萬元(115.11.12開標)
第四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來電敬請指名:范代書
行動:0952-007-073
專線:(02)2270-0886
筆錄內容:
●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1814建號、3724建號拍定後點交。
2‧民國114年7月9日現場查封時,第三人林○泉在場稱係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使用,租賃期間自114年3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並提出租賃契約為證。嗣債權人陳報已另訂新租約,租賃期間自115年3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並提出租賃契約為證。因原租約於本件查封後拍賣前已終止,而新租約係訂立於本件查封之後,不得對抗債權人,故拍定後點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3724建號係未登記建物,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5年3月3日函覆稱:3723建號建物係位於其他(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將現況予以拍照存證處理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4‧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分割遺產》
[他項權利:無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