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基本資料 |
| 案名 | 三重區力行路|公寓四樓|近捷運三和國中站、永福國小、一高 | 案號 | 115/01/15 (四) 09:30 |
| 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二段136巷45弄3號4樓 |
| 銷售狀態 | 待標中 | 售價 | 售828萬 |
| 房屋類型 | 法拍公寓 | 總登記坪數 | 22.68 坪 |
| 格局 | 0房 | 屋齡 | 44年 |
| 每坪單價 | 36.51萬/坪 | 公設比 | |
| 車位 | 沒有車位 | 座向 | |
| 無障礙環境 | 沒有 | 法拍屋 | 本物件是法拍屋 拍次 : 第1拍 點交 開標日期 : 2026/01/15 (四) 09:30 |
| 建物所在樓層 | 4樓/共5樓 | 管理費 | |
| 管委會 | 沒有 | 中庭 | 沒有 |
| 電梯 | 沒有 | 是否為凶宅 | |
| 300公尺內嫌惡設施 | | 面前道路 | |
| 面寬 | | 縱深 | |
| 邊間 | 是 | 房屋銷售來源 |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仲介 |
| 房屋特色 | 【法院筆錄內容】 1‧本件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經本院履勘,屋內無人居住使用,遺留部分家具。地政人員稱該屋屋後有增建,增建部分現作為廚房,與主建物相通。本件拍定後點交。
2‧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意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並由本院依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所提出之證據形式認定後決定是否准予優先承買,對認定不服者應自行向民事法院提起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與否之訴訟,因上開調查及訴訟進行時間需耗費相當時日,於訴訟確定前均不退還所繳保證金及價金,若確認優先承買權人得優先承買,則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價金,請投標人自行評估後再行投標。
3‧遺留於本件標的內之動產,因屋內動產並不在拍賣範圍內,如拍定後仍遺留有價值之遺留物在現場,本院尚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00條之規定命拍定人保管遺留物、拍照、造具遺留物清冊陳報法院、限期債務人領回、鑑價、詢價、拍賣等,需耗費相當時日,請投標人注意,評估後再行投標。
4‧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應買人、拍定人、債權人、債務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分割共有物》
【保證金】
165.6萬 【拍賣履歴】
一拍2026/01/15底標價格828萬
二拍底標價格662.4萬
三拍底標價格529.9萬
四拍底標價格423.9萬
【焦點法拍履歴】
👩🏻⚖️從業二十年以上經驗|競競業業|正派經營
🎯投標準備⇥法拍流程說明|標單填寫|案件現場勘查有無特殊情事|成本評估分析
💰銀行貸款⇥法拍物件估價|投標人財力評估|銀行代墊款協助辦理|最高八成
🏡拍定得標⇥強制執行書狀、履勘陳報書狀往返|債務人搬遷協商|遺留物造冊查估
🎁委託代標⇥免費|委託代標未得標⇥免費
🏢鑫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顏麗杏0911-965339營業員證號:(101)登字第212862號
連真甄0909-031993營業員證號:(101)登字第1920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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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李彥槿:109北市經證字第02110號 |
| 坪數說明 |
| 建物登記總坪數 | 22.68 | 土地登記總坪數 | 6.78 |
| 主建物坪數 | 19.66 | 停車位坪數 | |
| 附屬建物坪數 | 3.02 | 公共設施坪數 | |
| 增建坪數 | 2.67 |
| 周邊環境 |
| 鄰近地標 | 近捷運三和國中站、永福國小、一高 | 公園綠地 | |
| 鄰近學區 | | 捷運站 | 三和國中 |
| 房屋聯絡人資訊 |
| 聯絡人姓名 | 小顏 (煩請告知聯絡人,您是在House-Info房屋資訊網看到這則廣告,真摯感恩您的幫忙) |
| 手機 |  0911-965-339 | 電子信箱 | leysen137@gmail.com |
| 所屬公司名稱 | 鑫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環路二段423號一樓 |
| 公司電話 | | 公司傳真 | |
| 網 址 | http://www.1314home.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