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79號1樓|漢城大廈
總坪數:152.64
主建坪:75.26
附屬坪:33.43
公設坪:43.95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計算,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第一拍02/25底標價:26636萬
第二拍未定底標價:21308萬(預估)
第三拍未定底標價:17047萬(預估)
●點交情形→不點交●
1‧本件拍賣標的1樓,據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陳報稱,現出租與其作7-11便利商店(即復春加盟店)使用,租賃期間自112年11月18日至118年11月17日止,租金為每月575,000元,訂有經公證之書面租賃契約可稽,故拍定後不點交。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參種商業區(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7月16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33482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受理旨揭地址火災及救護案件紀錄;經查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所公告,所有已發現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通稱輻射屋)均為民國71年至73年建造之建物,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在71年11月至75年1月間,本件建築物完成日期為66年1月7日非屬前揭公告區間;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113年7月16日北市警松分刑字第1133055648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7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46943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本件係拍賣共有物全部持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民法第824條第7項、最高法院98年度第6次民事庭會議(二)決議要旨參照)
《分割共有物(變價)》
🌟🌟筆錄內容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主🌟🌟
1.投標前提供案件成本評估分析、法拍流程解說
2.自備2成、協助銀行代墊款、最高8成
3.拍定後續專業處理流程、得標人免於奔波
4.包辦點交、和諧交屋
5.委託不收費、未得標不收費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照片來源:自行場勘/司法院/GOOGLE
鑫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詳細資訊歡迎來電洽詢
🥇陳威宇(LEO)0985-048006
👍LINEID:0985-048006
更多物件http://www.leo法拍.tw
鑫創法拍屋專營法拍屋代標15年
專業團隊投標到點交全程服務買屋超安心
營業員陳威宇:101年登字第197433號
經紀人李彥槿:109北市經證字021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