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法拍屋代標公司
安全可靠產權清楚
專業代書不動產經紀人雙證照
點交房子保證交屋經驗豐富
第一拍:3916萬元
第二拍:3134萬元(115.08.18開標)
第三拍:2507.2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第四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來電敬請指名:范代書
行動:0952-007-073
專線:(02)2270-0886
筆錄內容:
●點交情形→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1‧20930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114年9月3日、同年10月27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50-1地號與751-1地號相連,750-1地號土地在圍牆旁邊,上面有一個水塔占用;751-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為士東路93號建物之北方占用,該土地亦包含長條型的通道範圍(從馬路開始延伸到空地一半);20930建號建物經從後門入內檢視,屋內有搬遷過,搬得很乾淨,有水沒有電,目視無漏水或火災痕跡。債權人114年11月5日函稱,據管區表示20930建號建物已停業很久,應無出租。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上開水塔非本件拍賣範圍,水塔所有權人及其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請應買人注意。
4‧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5‧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6‧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115年2月24日函覆:750-1、751-1地號土地係65使字第0194號使用執照(64建(士林)字第005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7‧債務人114年12月22日具狀陳報本件拍賣之土地已納入都市更新之範圍。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拍後塗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