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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563建號建物為四層樓建物,無配賦停車位;系爭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騰勝貿易有限公司使用,租期自112/1/1起至132/12/31止,約定租金每月18,500元。另據債務人之子洪O偉陳稱,依本院111年家調字第401號調解筆錄內容所示,系爭建物之真正所有權人為債務人之妻胡O月,雙方就系爭建物存有借名登記契約;故系爭建物似有產權紛爭,請投標人注意。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2月11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56537號函覆,自95年迄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113年12月12日北市警中正一分刑字第1133049636號函覆,該分局未受理該址之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2月13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98547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惟系爭建物於查封前已出租予第三人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現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秘書長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計算,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法拍屋無法看屋,業經委託了解屋內現況
[第一拍:16020萬114年11月18日拍賣]
[第二拍:12816萬未確定]
[第三拍:10253萬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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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照片來源為:司法院,透明房訊,GoogleMaps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此資訊皆主動失效,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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